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
作者:商会秘书处 发布时间:2014-10-08 00:00:00 点击:853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》
海关总署第225号令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》已于2014年9月4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。
署长
2014年10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