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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市杭州商会网站管理和信息宣传制度

作者:商会秘书处 发布时间:2014-02-26 15:18:00 点击:853
 

一、 建立商会新闻发布制度。重要通知、重要政策、重大事项、重要信息,须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对外发布。

二、 上网材料必须是已正式对外公布的文件或资料,未正式对外公布的资料不得上网公布。
 
三、 商会网站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编辑、上传工作,由秘书长审查后,由相关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。
 
四、 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。规范性文件上网,需经秘书长审核,商会分管该业务的领导签字。涉密文档资料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处理。
 
五、 对一些涉及重大、敏感信息的宣传,须向会长汇报,并征得会长同意后,方可对外公布。
 
六、 对涉及会员和商会切身利益、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,以及反映商会机构设置、智能、办公程序等方面的信息,主动向社会公开。
 
七、 会员发布的信息动态,须经过管理员严格初审后报秘书长审核方能对外公布。
 
八、 发布前必须对非直接转载的信息和商会自己整理的信息作两次校对,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。
 
九、 定期检查网站上互动相关的信息,及时作出回复。凡违反法律法规、有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、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、带有广告性质的留言应马上删除。
 
十、 网站管理员对网站上的项目和内容负责,所以网页上的图片和文字应符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,在发布之前必须认真审阅,确保内容和文字的正确性。
 
十一、秘书处负责商会网站的系统维护、程序升级和对各会员单位操作人员的培训、指导。
 
十二、切实加强信息宣传员队伍建设。会员单位应积极配合秘书处,负责各自企业信息采集、整理、编写工作。
 
十三、网站管理员应做好资料及数据文件等的备份保存及保管工作;
 
十四、未经网络信息编辑部经理同意,任何人不得擅自增加、删除或修改网站的项目或内容。
 
十五、网站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,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,妥善保管密码,对因违反规定而导致的安全事故,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
 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宁波市杭州商会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4年2月26日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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